招生信息

安阳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0-05-15浏览次数:

一、校名全称:安阳师范学院

院校国家代码:10479        法人代表:黑建敏

二、办学地址: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(弦歌大道校区);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265号(文明大道校区),邮编455000

三、办学层次:四年制本科

四、学校性质:公办本科

五、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

1、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,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。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,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2、外语语种:外语考试语种不限,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。

六、组织机构和计划编制

1、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。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
2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生源情况、人才需求、就业情况、学科发展等因素,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省、分专业招生计划,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,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(市、区)招生主管部门,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。

七、录取规则

1、按教育部要求,我校实行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体制,根据考生德、智、体等情况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

2、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,确定提档比例。

3、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,实行“专业清”的办法予以录取。即: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,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,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,以此类推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作退档处理。

4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

1)美术学类(含美术学、摄影、绘画)专业、书法学专业、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的60%加文化成绩的40%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出现分数相同,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、英语成绩、语文成绩、文(理)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2)设计学类(含环境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)专业、动画专业、音乐表演专业、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出现分数相同,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、英语成绩、语文成绩、文(理)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3)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的60%加文化成绩的40%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出现分数相同,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、文(理)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4)广播电视编导专业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的50%加文化成绩的50%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出现分数相同,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、文(理)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(注: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,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。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,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。)

八、收费标准

2020年学校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河南省财政厅、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[2004232号、豫教财[200774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暂定各专业学费标准。如若今年河南省政府对学费标准作出调整,我校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。具体收费标准见《安阳师范学院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》。

九、附则

1、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,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
2、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各省份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相关省份政策为准。

3、本简章内容未尽事项详见《安阳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》。

十、联系方式

电话: 0372-290013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传    真:0372-2900106

网址:http://www.aynu.edu.cn      电子邮件:zs@ayn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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